1、地理位置及交通:金塔縣穿山馴北建筑用玄武巖石料礦位于金塔縣320°方位,直距約56km處,行政區劃屬金塔縣管轄。地理坐標(1980西安坐標系):東經98°28′05″-98°28′19″;北緯40°22′59″-40°23′11″。 2、 行政管轄:酒泉市 3.投資規模:500萬元 4.評價目的:該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的首要目的,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14]第13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36號,2015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要求,實現建設項目安全衛生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 第二個目的是在該項目初步設計前,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綜合運用國內外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評價該項目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工藝、生產過程及公用工程,對其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險等級與可接受程度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評估該項目發生危險、危害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判斷其是否可被接受,提出安全對策措施,以作為設計依據和參考,向設計單位對該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計提出相關要求,為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決策參考,達到本質安全要求。同時尋求最低事故率、最低職業危害、最少的事故損失和最優的投資效益。 5.評價報告主要內容: 1)對建設項目中的危險、有害因素種類及其程度進行分析、評價; 2)對建設項目中的危險、有害程度大的工藝單元重點進行定性、定量分析評價; 3)對建設項目提出安全對策措施; 4)對建設項目作出安全預評價結論。 6.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 分析法 7.評價結論:通過對甘肅宏聯建材有限公司金塔縣穿山馴北建筑用玄武巖開采加工3萬m3石料建設項目的定性與定量分析,評價組認為:該項目取得了相關主管部門的許可,只要在今后的設計、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原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嚴格落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本次安全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和建議后,在安全上是可行的,其安全狀態是可控的。 8.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提出不安全隱患和建議→制定措施→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網上公開)→報有關監管部門審查→報告修改→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安評過程控制記錄→公司存檔→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