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地理位置、交通、周邊環境: 本項目位于金川民營經濟產業園內。金川民營經濟產業園西距金昌主城區約6公里,位于金昌市金川區金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部,屬于金昌技術開發區新材料工業區。西起園區縱一路、東至園區縱五路、北起延安路、南至南環路,規劃總用地規模約為570.22公頃。園區用地地形走勢為西南高、東北低,平均海拔1500m左右,地勢較為平坦,地質狀況良好,適宜工程建設。 金川區位于甘肅省河西走廊東段,龍首山支脈東大山北麓,阿拉善臺地、巴丹吉林沙漠南緣,騰格里沙漠西北部,地理坐標為東經101°34′41″-102°34′26″,北緯38°21′30″-39°00′30″之間。東北與武威市民勤縣接壤,南與永昌縣毗鄰,西北與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右旗相連,西與張掖市山丹縣搭界。園區地理交通條件優越,區內交通四通八達,道路寬敞平坦。園區配套完善,基礎設施完備。 金昌市境內有國家干線鐵路--蘭新鐵路,以及G312國道、S312省級公路通過,金昌機場于2011年8月29日建成并通航,金(昌)阿(拉善右旗)鐵路一期工程同日全線貫通。交通運輸條件便利。 熔鑄車間(含配電室、循環水、收塵區、附跨)布置在精密銅鎳管材項目(銅帶車間)南面,東、北兩側緊靠園區道路。 上引爐成品間、上引爐原料間在精密銅廠房的西南側。 2.行政管轄: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 3.評價目的: 本次安全預評價秉承科學、客觀和公正的態度,以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政策文件為依據,采用科學的方法和程序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02〕70號發布,主席令〔2009〕18號、主席令〔2014〕13號、主席令〔2021〕88號修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0〕36號發布,安監總局令〔2015〕77號修正)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要求,實現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該項目初步設計前,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綜合運用國內外科學的評價方法,預測、分析、評價該項目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工藝、生產過程及公用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對其進行定性、定量的評價,評估該項目發生危險、危害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判斷其是否可被接受,針對不可接受風險提出切實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以作為安全設施設計依據和參考,向設計單位對該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提出相關要求,為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決策參考,達到本質安全要求。同時尋求最低事故率、最低職業危害、最少的事故損失和最優的投資效益。 3)對本項目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建設、竣工驗收和本項目建成投產后安全生產管理提供參考,為企業安全管理的系統化、標準化和科學化提供依據。 4.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前言;總則;建設項目概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評價單元的劃分和評價方法選擇;定性定量評價;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評價結論。 5.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法、因果(魚刺)圖分析法 6.評價結論: 金昌鎳都礦山實業有限公司1萬噸/年高鐵銅基合金母料生產線項目已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的要求落實了相關的前期工作,項目采用了較為成熟的工藝,項目選址及總平面布局合理,在采取可研報告中提出的對策措施和本次安全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后,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的要求,危險和有害因素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生產安全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7.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報告評審→報告修改→安評過程控制記錄→網上公開→公司存檔→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