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地理位置、交通、周邊環境:金川集團鎳鹽有限公司位于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蘭州路1號。該企業硫酸鎳二分廠、氯化鎳分廠生產裝置位于金川集團公司二廠區;金柯分廠生產裝置位于金川集團公司三廠區。硫酸鎳二分廠生產車間東側為廠環路;南側為原煤堆場、1#鎳電解車間;西側為3#鎳電解車間;北側為銅貴公司成品車間。氯化鎳分廠生產車間東側為動力廠動氧車間;南側為銅貴公司銅箔分廠;西側為銅貴公司電解二分廠;北側為電解路。金柯分廠位于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三廠區內,北側為金川集團化工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金川鎳鈷研究院、廠外道路,南側為金川公司海綿鈦裝置,西側為廠外道路,東側為甘肅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行政管轄:金昌市應急管理局。 3.評價目的:1)通過現狀評價,調查、分析該企業生產儲存裝置在生產、儲存、裝卸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2)對該企業生產儲存裝置生產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固有的危險、風險程度及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同時預見是否為安全生產企業;3)提出消除、預防、減弱該企業生產儲存裝置生產運行中的危險性,增加生產運行的本質安全性;4)為該企業日常安全管理提供科學指導;5)為該企業延期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必需的資料;6)為政府有關部門及上級管理部門的應急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4.評價報告主要內容:概述;被評價單位概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評價單元劃分和評價方法;定性、定量評價結果;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分析評價;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安全評價結論;與建設單位交換意見。 5.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檢查表法。 6.評價結論:通過對金川集團鎳鹽有限公司的安全現狀進行評價,評價組認為企業所采用的工藝技術成熟、可靠,安全設施完善,周圍環境良好,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合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制度健全。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具備《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2011〕41號發布,安監總局令〔2015〕79號、安監總局令〔2017〕89號、應急部公告〔2019〕11號修正)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綜合分析,金川集團鎳鹽有限公司從安全生產方面符合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 7.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報有關監管部門審查→報告修改→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安評過程控制記錄→網上公開→公司存檔→結束。 |